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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员证制度的实施范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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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员证制度的实施范围是什么?

团员证制度的实施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共青团组织,即共青团从到地方的各级领导机关,以及共青团在工厂、商店、学校、街道、农(林、牧)场、乡(镇)、村、人民连队、中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建立的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经济文化机构,留学生、出国劳务人员中的共青团组织不实行团员证制度。

团员证的颁发对象包括哪些人?

团员证是团员政治身份的公开的、法定的证明。因此,团员证的颁发对象必须具有团籍(即团员资格)。根据团章规定,下列人员具有团籍:

(1)履行团章规定的手续入团的中国主义青年团团员,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

(2)担任团的各级领导职务的中国党党员;

(3)在团的各级领导机关直接从事团的业务工作的干部;

(4)被团的代表大会或代表会议正式确认为该级团的委员会候选人,或上一级团的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中国党党员;

(5)由派到团组织中工作,或经团的各级代表大会或县级以上委员会批准认定,具有团员资格的中国党党员。

另外,对于热心支持共青团工作的党政部门负责同志和老团干部,也可以发给荣誉团员证。

以上是关于您问题的回答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中国主义青年团团员证管理暂行条例》第三条中国主义青年团团员证制度的实施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的共青团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经济文化机构,留学生,出国劳务人员中的共青团组织不实行团员证制度;国内人口稀少的边远牧区、交通十分不便的山区中的共青团组织,如有实际困难,可暂缓实行团员证制度。 该内容由 金贵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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